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相城区区管道路、楼宇、公园景观灯维护 | ||
品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相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址:****://******.*****.**/)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南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达C座**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相城区区管道路、楼宇、公园景观灯维护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相城区区管道路、楼宇、公园景观灯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对相城区区管道路、楼宇、公园景观灯开展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做好因各类事故、偷盗引起的抢修、报修处理工作,保证养护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完整,运行良好。
合同履行期限:
2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年6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元路润益巷南润南大厦C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达C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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