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明分公司将乐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单*来源采购公示
[****年*****明分公司将乐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服务商
1
集成服务
1.在保留原有功能基础上,提供该项目会议室喇叭、网络交换机、投影仪、投影幕、发言麦、调音台、桌面会议终端、桌面显示终端、***电脑视频切换矩阵、可升降摄像头、***屏等设备的部署以及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2.提供会议室的整体升级服务,该服务需满足议案讨论、广播音箱资料、文档编辑、多媒体演示、会议文档资料同步显示。维持硬件的稳定可靠,软件系统符合要求,设计合理,运用方便、灵活、灵活易于掌控;3.提供显示系统安全保障服务,该服务需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保证显示屏系统的安全、可靠、使用、先进以及经济性能,确保*无*失。保障屏体结构模块化、标准化,方便安装、维护保养,降低安装维护成本;安全服务管理系统设计需具备模块化、规范化、标准化,具有良好的用户操作界面和兼容性,同时有良好的升级扩展空间;4.提供线路改造服务,该项服务针对会议室进行原有线路的重新规划,通过安装下槽线,使得原有线路规范化、整齐化,提升了视频会议控制室的整洁度和安全性。5.提供会议室控制服务,提供整个会议系统的统*控制,义可提供单机控制,单人操作,并提供议案编辑管理查询、会议文档查看等功能。6.提供1年服务维保期;
项
*************
****年*****明分公司将乐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升级改造服务和整体项目的验收和验收合格后的1年维护、维保
单*来源采购原因
****年*****明分公司将乐县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升级改造服务项目,根据需求部门的采购申请及所附附件,且最终用户出具指定函明确服务商属于单*来源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2月**日至****年2月**日,共4天。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明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明市*元区新市中路***号下洋电信****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明分公司
日 期:****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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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822552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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